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开发服务遴选公告
时间:2022-08-08

湖北省消费扶贫公共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遴选人”)因业务开展需要,同时为简化管理,提高专业度,拟将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进行公开遴选,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服务概况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委托)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1)平台PC端、小程序端及相应的后台管理系统研发

2)数据迁移实施及后期系统维护服务

3)平台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2.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标包

采购内容

含税最高限价

(万元)

1

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委托)服务

95

注:本项目以含税总价为基础进行评审,标包设置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3.服务期限:终验通过之日起1年。

4.计划中选单位数量:1家。

  • 资格要求

    本次遴选要求申请人在资质、人员、业绩、技术配套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否则申请文件无效,具体如下:

(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对应网站截图或下载信用报告并盖公章。没有在以上网站注册的中小企业提供无不良信用承诺函。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被长江产业集团或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司法机关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七)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应答截止日签订的软件开发项目的合同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证明投标人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咨询、开发及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大宗生产资料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开发和实施案例优先,证明投标人在国内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荣誉。

备注:

1.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等商务标核心要素),以及至少一张与合同匹配的发票扫描件证实合同的真实有效性。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体现的执行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金额均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须提供合同及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原件备查。

(八)投标人需承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将被否决:

1.投标人在甲方及所属企业范围内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一年内无效质疑累计超过二次的。

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质量或交付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的

(九)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十)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度-2021年度期间任意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显示偿还能力良好;损益表显示利润状况良好,经营无亏损;现金流量表显示资金运用状况良好;有一定营运资金,有承担风险的能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仅在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t-zbyy.com/)、湖北省消费扶贫公共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sxffpco.com/)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投标人应于20228 10 0 时00分前与本项目联系人确认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事宜。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28月 15  900分前将投标文件交至湖北省消费扶贫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54号宏城金都6层1室2号)。

六、开标说明

(一)时间:2022年 8月 15 日 9 时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54号宏城金都6层1室2号

七、评审办法

开标当日将依据遴选评审标准对所有应答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按得分情况选出3家单位,由高到低排序并于当天公布,经3天公示期且无异议后,排名第一的候选单位成为中标单位。

八、协议签订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中标人应与委托人按照遴选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二)因中标人原因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中标人主动放弃,委托人有权重新选择候选单位。

九、合同要点

(一)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需求文档、项目方案、设计文档、源代码、应用程序;用于双方商务交流的文件、图片、声音及衍生品;其他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在系统建设过程中甲方委派的联系人员、协调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在项目完工后甲方使用本系统的工作人员。     

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之后五年。     

4.泄密责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系统所涉及甲方的经营方式、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账号密码、操作方法、业务表格;可供乙方使用的采样数据、文字、图片以及其他用户需求资料;其他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参与本次项目的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之后五年。     

4.泄密责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二)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完全归甲方所有。(三)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为执行该合同而实际制作的软件、源程序、数据文件、文档、记录、工作日志、或其它和该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含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支撑该系统开发和运行的第三方编制的软件的知识产权仍属于第三方

(四)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五)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按合同总额×3‰×延误天数的方式支付给另一方作为经济补偿。

(六)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首期款项。余下款项支付方式将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十、合同条款

本次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具体见附件4

十一、附件清单

附件1:《技术要求》

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3《遴选评审标准》

附件4《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省消费扶贫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54号宏城金都6层1室2号

联系人:邢双威

电话:18186108648